摘要:“三項機制”務實、管用、有力,構建了黨政干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和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在黨的建設和干部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創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篇一: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最近出臺的干部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市委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五大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是激發黨員干部創新擔當熱情,以新理念追趕超越,建設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符合市情實際,順應廣大干部群眾意愿,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基本遵循,對于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保持追趕超越精氣神、打贏全面小康決勝戰,必將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
干事是干部的天職,為官就應想在前、干在先,謀發展夙興夜寐,促改革廢寢忘食。然而目前卻有一些黨員干部,往往以紀律要求高、廉政戒尺嚴為借口,不作為、慢作為、懶作為,干起事來縮手縮腳,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甚至得過且過。針對這些問題,市委組織專門力量深入基層廣泛調研,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建立常態化從嚴要求與制度化激勵保障相結合的新機制,最大限度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熱情。“三項機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突出激勵,從不同角度對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作出制度安排,是相互銜接配套、系統科學的制度體系。激勵機制,重點解決干部干事創業內在動力不足的問題,進一步強化讓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質上得褒獎、政治上獲重用的鮮明導向;容錯糾錯機制,全面落實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重點解決干部干事創業放不開手腳的問題,進一步強化為創新者容、為擔當者容、為實干者容的鮮明導向,讓敢探索、敢擔當、敢創新的干部沒顧慮、有舞臺;能上能下機制,重點解決干部干事創業外壓力不夠的問題,讓不適應、不作為的干部受懲戒、讓位子,進一步強化平庸者下、失職者下、不適者下的鮮明導向。“三項機制”聚焦現實問題,針對性強,極具人性化,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是創業進取的保護傘、激情干事的定盤星。有其遮風擋雨、保駕護航,可以確保干部心無旁騖抓發展、甩開膀子干大事、一心一意謀跨越,推動寶雞經濟社會再鑄新輝煌。
事業是干出來的。干事創業,離不開好機制、好導向、好環境。“三項機制”廓清了思想迷霧,十分有利于干部消除顧慮,放下包袱,挺直腰桿,輕裝上陣;十分有利于形成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爭先創優的競爭格局;十分有利于弘揚敢想、敢干、敢擔當的正能量,凝聚人人都要有擔當、個個都是擔當者的共識,進而營造想干事者有機會、能干事者有天地、干成事者有地位的
良好風尚,最大限度地釋放干部創新創造的無窮潛能,干出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的嶄新業績。【篇二: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省委出臺的《陜西省黨政干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陜西省黨政干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和《陜西省黨政干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三項機制”務實、管用、有力,構建了黨政干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和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在黨的建設和干部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創新,具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聚焦“為官不為”,彰顯問題意識。 在大力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越來越高,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務越來越艱巨,在這樣的關鍵時期,少數黨政干部卻出現了“只為官,不作為”的現象。首先是不想為。少數干部權力觀扭曲,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和崗位當做謀取個人特權或利益的資本,但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權利“尋租”有了制度約束,牟利動機被遏制,這些干部便出現了精神疲軟、動力衰退的癥狀。其次是不善為或不能為。隨著制度治黨的推進,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黨內政策法規,少數干部在這些制度法規面前表現出了諸多的困惑和無所適從。第三是不敢為。不敢為的實質是缺乏擔當精神,個別干部為了不出事寧肯不干事。“三項機制”以習
近平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為依據,直指“為官不為”,凸顯了很強的問題意識。二、“三項機制”功能互補,彰顯系統思維。 “三項機制”
功能互補,形成了內在邏輯的統一性。“黨政干部鼓勵激勵辦法”重在激勵先進,“黨政干部容錯糾錯辦法”重在寬容失誤、糾正偏差,“黨政干部能上能下辦法”重在懲戒平庸。三個方面同向發力,形成了鮮明的目標導向。激勵先進激發前進動力,寬容失誤、糾正偏差鼓勵敢想敢試,懲戒平庸則亮明了崗位履職底線,三個辦法不但從總體上構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而且每一個辦法自身又都有很強的系統性。例如,黨政干部鼓勵激勵辦法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貧困縣扶貧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充分運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平時考核、綜合研判等結果,通過評優評先、考核獎勵和選拔重用三個方面的11項措施進行激勵。黨政干部能上能下辦法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為基本依據,綜合運用其他各項監測、考核、考評所列出的負面責任清單,進行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方式的調整。三、用制度治吏,彰顯法治思維。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大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其基本方略就是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用制度治黨,用制度管權,用制度治吏;其核心要義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手段治黨、管權、治吏,也就是依法依規辦事,這是黨的建設理論與實踐的重要創新。用制度治吏,就是用制度從嚴管理干部。從嚴管理干部不僅要從思想教育上嚴起來,更要從制度設計和執行上嚴起來。特別是要根據形勢變化,完善干部管理規定,既重激勵又重約束。正是基于這樣的思路,面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出現的諸多發展難題,諸如產業結構調整、區域協調發展、創新發展驅動不足、脫貧攻堅任務繁重等問題,省委從制度建設著手,以制度創新來激發干部謀改革、促發展,干事創業的動力。
四、容錯糾錯,彰顯辯證思維。 “三項機制”中最突出的亮點是容錯糾錯機制的建立,它的建立首先是尊重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當前,我們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階段,面對的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復雜問題或難啃的硬骨頭。解決這類問題風險很大,失誤甚至失敗的機率頗高。如果只允許成功,不允許失敗,就不符合事物發展的辯證法,必然導致干部“視而不為”。其次體現了對干部嚴格管理和熱情關心的結合,正如所說:“要把嚴格管理干部和熱情關心干部結合起來,既要求干部自覺履行組織賦予的各項職責,嚴格按照黨的原則、紀律、規矩辦事,不濫用權力、違紀違法,又對干部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讓廣大干部安心、安身、安業,推動廣大干部心情舒暢、充滿信心,積極作為、敢于擔當。”
五、瞄準制度盲區,彰顯創新思維。 “三個區分開來”體現了對干部嚴格管理和熱情關心的結合,但在實踐中如何貫徹落實,使之變成一種長效機制,還一直是一個制度盲區。容錯糾錯機制的建立,就是對這一盲區的破解。容錯糾錯機制對容錯糾錯的內涵和主旨進行了界定,規定了容錯糾錯的基本原則,劃定了合理容錯的范圍和邊界,提出了容錯糾錯的方法路徑和規范程序。特別是糾錯的配置,更具有特殊意義。因為容錯不是庇錯,不管何種情形出的錯,終歸都是錯,都必須糾正。對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出現的錯施之以“容”,導之以“糾”,使“容”者有度,“糾”者有據,容錯機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