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六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歷史條件下開展的新一輪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在過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動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正在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著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經濟、與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還較明顯。如何搞好第五個五年普法教育,我們認為:應當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點、難點和盲點等薄弱環節上,通過攻克薄弱環節來提升“六五”普法教育的質量。
我國的普法教育通過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普法教育滲透到全社會的各個領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間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時期。在改革開放、建立的大環境下,經濟轉型、企業轉制、各種利益關系重新調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為各種利益調整的主要特征,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們開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難適應社會發展變化的形勢,因而在實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現了對一些重點對象抓而不緊、對工作難點缺少辦法和對盲點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環節。一是領導干部學法抓而不緊。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三是流動人員法制教育難落實。四是中小私營企業法制教育存在盲點。五是農村法制教育工作還不到位。六是對行政區劃調整中的法制教育滯后。
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質量,普法教育質量不高有領導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有相關部門責任不明的問題,也有主管部門工作不到位的問題等等,但是從根本上說還是缺乏應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進“六五”普法中,我們應當下大力氣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質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們認為,應構建以下四個保障機制:一要構建普法教育組織保障機制;二要構建普法教育責任機制;三要構建普法教育資源整合機制;四要構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