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假期,比如說可以依法休產假等等,我們國家現在已經制定了一些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具體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女職工的相關權益。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深圳休產假的時間規定,產假有多少天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深圳市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
24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職工產假最多可達7個月,新增配偶陪產假15天。
截至目前,為與新計生法相適應,推進“全面兩孩”政策落地,已經有包括北京、上海、廣東、福建、天津在內的至少15個省份修改了本地區的計生條例,各地的產假分別延長至128天到7個月不等。
15省份均取消晚婚假部分地區增加婚假
隨著北京的新計生條例出爐,目前,全國至少已經有15個省份修訂了本地區的計生條例。這15個省份分別為北京、天津、山東、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北、山西、寧夏、四川、遼寧。
記者注意到,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執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遼寧5地則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時,調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數。
其中,北京、上海、遼寧三地均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數達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數修改為15天。山西婚假天數修改為30天,在15個省份中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