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為與新計生法相適應,推進“全面兩孩”政策落地,全國至少15個省份已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這15個省份為北京、天津、山東、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北、山西、寧夏、四川、遼寧。
福建取消晚婚假,同時調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數,達到15天。產假方面,女職工產假最多可休養達158-180天,男方陪產假或護理假有15日。除了規定陪產假或護理假天數,不少計生條例中都明確強調,男方享受陪產假期間將視為正常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懷孕,發生流產先兆、早產先兆,經醫生診斷證明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單位應安排休息,但不計入醫療期,用人單位為其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80%的工資。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各地標準不一。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應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