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黑河婚假、產假、護理假都是多少天?假期工資怎么發?
答: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10日,也就是說可以享受婚假25天,假期工資照發。
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80天,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稱晉升;男職工享受護理假15天,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期間工資照發。
職工采取避孕節育措施的,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二日,七日內不安排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結扎輸精管、輸卵管的,休假二十日;終止妊娠和采取其他避孕節育措施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或者醫師意見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職級晉升及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享受哪些優待政策?
答: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繼續享受優待政策:至子女滿18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應當交回《獨生子女證》,不再享受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待和獎勵。
現在生孩子還需要辦理什么生育手續嗎?
答: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不再需要辦理《計劃生育證》,可自主安排生育。
打算生育第一、第二個子女,或者已經懷孕、生育的夫妻,可以到戶籍地或常住地計劃生育機構進行生育登記。
已經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條例》規定,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夫妻,可到夫妻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理再生育手續。
哪幾種家庭可以生第3個孩子?
條例在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基礎上,規定有六種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定居的;
2.夫妻雙方均為我省邊境地區居民的。具體指我省的漠河、塔河、呼瑪、黑河市愛輝區、孫吳、遜克、嘉蔭、蘿北、綏濱、同江、撫遠、饒河、虎林、密山、雞東、穆棱、東寧、綏芬河共計18個邊境縣(市、區)。
3.經市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且醫學上認為能夠生育健康兒的;
4.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鄂倫春、鄂溫克、赫哲、達斡爾、柯爾克孜、錫伯、俄羅斯族的,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 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沒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6、針對特殊情況經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