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黃岡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黃岡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黃岡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黃岡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保胎假
第一個就是老代價,這個代價當然是需要醫生開證明,并且這個工資是按照病假的標準來發放的。因為可能有的女性到了一定階段的時候,身體狀況可能需要調理,包括出現流產現象,或者是工作環境以及工作性質,并不利于胎兒生長,那么在這個時候就可以申請休保胎假。
產前假
產前假是指如果女性懷孕七個月以上,那么但由于本人申請,并且單位批準了之后,是可以休產前假的,并且這個工資的劃分都是按照員工每個月發放工資標準的80%來算。而且這個產前假一般是可以休2個半月的,因為生活中可能有的女性身體狀況并不是很好,有可能會出現早產或者是其他的現象,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利用這個材料來調理好自己的身體。
產假
這里說的參加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產假啦,當然這個產假一般是98天,如果是晚婚晚育或者難產,還可以多休一個月,甚至如果是多胞胎,那么每多生一胎可以多15天的假期。并且我們在休產假的時候,也是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的,如果這個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繳納的基數有關。所以這個生育津貼和工資是不相等的,但是如果這兩者中哪一個更高,就按照哪一個來領取。
哺乳假
如果你老婆在生育之后,發現自己因為實際情況需要提出申請休哺乳假也是可以的,一般最長的哺乳假是六個月,但是在這個哺乳假期間,也是有工資發放的,是平時標準工資的80%,如果在延長的期限,那么就是按照70%來發放。
不管是長假還是產假期間的工資,都是女員工應該得到的。平時參保的時候,我們就已經繳納了生育保險的費用,所以這也是合理的。任何單位或組織都不能以任何借口來拒絕發放,這樣是不合法的,大家清楚了嗎?所以即使是作為員工,我們也要了解到自身擁有的利益和如何維護自身的利益,看到上面的標準,大家知道自己應該拿多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