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揚州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揚州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揚州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揚州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每天1小時哺乳時間 還可休哺乳假
休完產假回單位上班,哺乳怎么辦?對此,新規也在場地設置和時間進行了保障。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如果孩子還不滿 1 周歲,每天勞動時間內,女職工應當享受不少于 1 個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個嬰兒,每天增加 1 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以及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此外,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女職工還可以休不超過 6 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超過 6 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江蘇首提 " 保胎假 "
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 …… 這部新規定納入了女職工的所有特殊時期。尤其是懷孕期,首次將女職工的全孕程保護納入了規章。除了產前檢查時間納入勞動時間,以及生育假。在懷孕時,也可以休 " 保胎假 "。具體規定為,對懷孕不滿 3 個月需要保胎休息的,或者懷孕 7 個月以上且上班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安排其休息。在 " 保胎 " 過程中,工資按照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約定計發,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如果懷孕在 3 個月到 7 個月之間,也想休 " 保胎假 " 怎么辦,還能拿到工資嗎?新規規定,女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用人單位若同意在孕期休息的話,休息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此外,如果處于已婚待孕期間,用人單位也應該進行保障。" 現在很多女性懷孕后發現孩子有問題,那時候就已經遲了,所以我們要在女性準備懷孕期間,就進行勞動保護。特別是一些有毒有害工種。" 江蘇省總工會女職工部部長宗萍解釋。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如果安排已婚待孕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應當征得女職工同意。
" 痛經假 " 來了!每月可休息1至2天
每個月總有那么幾天痛得死去活來?7 月 1 日起,也可用光明正大地休經假期了。新規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經期女職工特殊保護。比如,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勞動,應當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 1 至 2 天。
對于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者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安排休息 1 至 2 天。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每月發放一定的衛生用品或者費用。
有很多人疑惑:這個醫療證明到底怎么開?是每一次痛經都要開一次嗎?是痛經時去看醫生,才能開證明嗎?對此,江蘇省總工會女職工部工作人員 仇杏紅解釋,這一條規定并沒有詳細規定,就是希望具體操作流程由女職工和用人單位協商,根據各自單位和工種的情況自行確定。" 一方面是對女職工經期進行保護,另一方面,我們也要防止這個權益被濫用。"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女職工怎么辦?
另外,此次新規還規定了職場防止性騷擾的具體措施。比如,制定禁止勞動場所性騷擾的規章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及時處理并保護當事人隱私等。
這么多好的措施如何確保用人單位落實實施?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下半年省總工會將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動新規實施。凡是簽署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的企業,都要按照新規進行調整,年內要達到 90% 以上。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女職工可以向人社、衛生、工會、婦聯等部門舉報,也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江蘇省人社廳副廳長陳健表示,對于女職工的投訴舉報,人社部門將第一時間依法調查處理,堅決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讓女職工的各項權益都能落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