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生育險報銷標準
2018年山東生育險報銷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足額繳納生育保險;
2、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一年以上;
3、職工生育期間用人單位為職工持續繳納生育保險;
4、生育保險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2018年山東生育險報銷流程
1、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包括出差、探親、準假外出期間等)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用人單位或其本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報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同意后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后。
3、出院后90天內攜帶上述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需明確其醫院級別,無法確定級別的視為一級醫院。
2018年山東生育險報銷材料
1、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2、新生兒;
3、出生醫學證明;
4、(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5、、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6、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7、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8、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
a手術證明;
b費用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