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或配偶),應在生產(含流產)、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檢查,或實施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復通手術之日起6個月內,前往參保經辦機構申請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同時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待遇享受人居民身份證(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規定的,需提供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結婚證);
(二)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三)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孕婦流產的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住院發票及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等;
受委托代為申請的被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宜春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項目按照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的規定,應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流產醫療費、疾病醫療費、管理費等項目。
1.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或符合計劃生育流產,按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按規定的產假期和生育女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標準計發生育津貼。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低于本單位上年底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
2.生育醫療費。生育醫療費用包括懷孕至分娩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為了有效控制生育醫療費,各地可根據本地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情況,實行限額實報實銷的辦法。限額標準應根據醫療費用的增長情況一般每兩年調整一次。
3.流產醫療費。流產醫療費主要是指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流產所發生的醫療手術費、檢查費和藥品費。
4.疾病醫療費。疾病醫療費是指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包括產后出血、產后感染、產褥熱等疾病的治療費、手術費、藥費、住院費等。
5.管理費支出。社會保險機構按生育保險基金收繳總額的一定比例我提取管理費用,用于生育保險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的支出。
6.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和生育保險基金結余情況,適當增加支付項目,如:女職工因生育死亡的一次性喪葬、撫恤費;一次性生育醫療補助費等。
(1)一次性生育喪葬、撫恤費。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并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因分娩死亡的,可按有關政策規定的“非因工及因病死亡”的標準,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發給喪葬、撫恤費。
(2)一次性生育補助費。企業男職工其在農村或屬城鎮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符合生育保險支付條件的,各地可根據情況,由社會保險機構給予一次性生育補助費。
三、宜春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參保職工(含職工未就業配偶,下同)因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限額標準支付:
1.產前檢查每例200元;
2.正常分娩、難產、剖宮產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單病種定額結算標準支付;
3.宮內節育器放置(取出)術區分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例分別為32元、36元和40元;
4.輸精管結扎術區分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例分別為240元、270元和300元;
5.輸卵管結扎術區分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例分別為280元、315元和350元;
6.輸精(卵)管復通術區分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例分別為2000元、2500元和3000元;
7.刮宮術區分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例分別為100元、113元和125元;
8.人工流產區分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每例分別為100元、113元和125元,鉗刮術另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