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是指作為不滿一周歲嬰兒的母親,所擁有的給孩子哺乳的時間。它是每個媽媽都應該享有的權利。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江蘇哺乳假規定2017吧!
江蘇哺乳假規定2017
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開幕,會議聽取了《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修訂草案)》的說明。該修訂草案將提請本次常委會審議。此前,在征求意見稿中備受媽媽們關注的“兩小時哺乳假”并未通過(現代快報曾報道)。草案規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的哺乳假為一小時,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假維持一小時不變
就在今年1月份,《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時,曾經考慮過將原先的一小時哺乳假增加到每天兩個小時。
1月25日,現代快報關于“江蘇女職工每天1小時哺乳假有望延至2小時”的報道在很多媽媽中引起熱議。“如果能延長至兩個小時,我們哺乳的壓力將明顯得到減小,回趟家給孩子喂奶,時間不會那么緊張。”準媽媽張女士說。
而最新的草案中,記者發現,哺乳假還是維持原先的一小時時間,不過對于多胞胎的母親也有了特別的規定。
草案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安排每天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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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產假多少天
江蘇省新修訂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128天,男方護理假15天,而婚假統一為13天。四種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婚假、產假和護理假。下面我們來看看2017年江蘇人的產假有什么變化吧!
2017年江蘇省產假規定:產假延長30天,統一128天不管何時生,生一孩還是二孩,產假延長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計128天。以往要符合“晚育”條件才能享受那延長的30天“晚育假”,但是現在無論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產假了!雖然現在多數人都符合“晚育”條件,但是有總比沒有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