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又稱為護理假,是男性職工所享有的權利,那么北京陪產假國家規定具體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根據北京計劃生育相關政策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簡單來說就是北京女職員晚育假期30天可以給予男職員享受,即北京男職工陪產假假期為30天。
各省市產假規定
河南海南生育獎勵假3個月
此輪計生條例修訂后,29個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將產假的計算方式調整為“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目前,各省份的生育獎勵假為30天至3個月不等,各地女職工可享受的產假為128天至190天不等。
具體來看,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產假為128天,即98天+30天。
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計生條例中明確除國家規定98天假期外,產假再增加“3個月”,這意味著當地女職工最多可享190天產假。另外,黑龍江、甘肅則明確了產假總天數為180天。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98天+60天”的模式在各省份產假天數中占主流,吉林、河北、四川等14個省份的產假均為158天。此外,陜西產假也是158天,但參加孕前檢查的可增加10天產假,剖宮產的增加15天,因此陜西女職工最長可休假183天。同樣的,福建產假天數為158天,最多能休180天。
廣東計生條例修訂后,女職工產假最多可休208天,相比部分省份的128天,多出了80天。
“經單位同意”三地產假可延
在29個省份的計生條例修訂中,北京、吉林、重慶還對產假天數設置了彈性規定,經女職工單位同意或批準,可以延長假期。
北京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吉林規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重慶則規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以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
因此,從理論上看,重慶產假可休的時間最長。
1 廣東為何一年兩修條例?
去年修訂時間緊,此次修訂明確相關細節
去年10月底,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此后,為保持與上位法規定一致,全國多個省份都加快修訂地方的計生條例。
新京報記者從廣東省衛計委獲悉,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之后,廣東省是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修訂后的條例對生育政策、計劃生育管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
廣東省衛計委表示,該版條例的修訂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修訂進度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盡早出臺,盡早讓群眾享受生育政策調整的成果。新條例刪除了很多與“全面二孩”政策不相協調的規定,省際間生育政策的適用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適用等。
條例修改還根據上位法,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
廣東省衛計委一位負責人表示,因為修訂時間緊張,去年年底通過的計生條例重點修改了一些基本規定,對于再婚家庭生育及產假調整這些細節并沒有做出規定。因此今年再次修訂,對此前未明確的細節進行補充,對產假進行調整。
2 廣東產假為何增加50天?
專家稱生育形勢未達預期,新政可促進生育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李建新教授分析認為,全面二孩政策放開后,我國并沒有出現預期的生育反彈。由于生育成本和撫養成本都在增加,生育形勢未達預期。廣東省計生條例修訂后延長了產假,這個改變是促進生育的政策。廣東是改革發展的抬頭兵,應該在改革上走得更遠。
中山大學人口學講師王軍也表示,從廣東省的出生人口數據看,全面二孩的效應沒有預期那么大。城市女性由于工作生活各方面壓力,生育意愿不是很強烈。因此,廣東省立足于本身的情況延長產假。
廣東省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由于人口規模以及育齡婦女基數龐大,“十二五”時期廣東省人口自然增長率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廣東人口年齡結構繼續表現出“兩頭低、中間高”的總體特征,即少年兒童人口與老年人口占比相對較低,成年人口比重較高;此外,廣東是全國人口總撫養比相對較低的地區之一。
廣東省統計局官網的文章稱,“全面二孩”人口生育政策的有效落實,不能僅靠調整法律政策,還應該有更多的公共配套服務措施來促進家庭的發展能力,解決實施政策調整后所帶來的婦女就業、孩子養育以及入學入托等問題,才能讓老百姓既能生得起,還能養得起。
3 產假延長影響女性就業?
專家建議出臺細則,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此次廣東產假調整為至少178天,最長208天,也引來一些網友的擔心,認為這是“失業的節奏”,會讓單位越來越不愿意招女性員工,增加女性尤其是女大學生就業的難度。
有企業負責人坦承,因為女性員工休產假太長而趨于招錄男性的情況在目前企業中普遍存在,尤其是企業的一些重要崗位。這個問題目前難以解決。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表示,產假延長以后,一些企業在招聘時可能會考慮到這些因素,傾向聘請男職工或者已經生育過的女職工。下一步國家應該通過立法來促進性別平等,保障女職工的權益。其次,產假增長確實會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影響其經濟效益。政府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幫企業分擔一些成本。如果企業阻撓女職工享受產假,女職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和法庭起訴。地方政府應該從制度設計上保障女職工的權利,比如出臺實施細則,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