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標準
(1)產前檢查(圍產保健)支付限額:300元/例;
(2)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產和側切)支付限額:一級醫院800元/例,二級醫院1000元/例,三級醫院1200元/例;
(3)剖宮產支付限額:一級醫院2000元/例,二級醫院2500元/例,三級醫院2800元/例;
(4)剖宮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子宮切除術、闌尾切除術支付限額:一級醫院2400元/例,二級醫院3000元/例,三級醫院3300元/例;
(5)剖宮產伴卵巢囊腫切除術、輸卵管結扎術等手術支付限額:一級醫院2100元/例,二級醫院2600元/例,三級醫院3000元/例;
溫馨提示: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在上述支付限額基礎上加發100元。
南陽生育保險產假待遇和生育津貼標準
報銷條件
下列情形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違反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2)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吸毒及非法選擇胎兒性別等造成妊娠終止的;
(3)治療各種不孕癥、性功能障礙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4)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造成的醫療費用;
(5)治療生育合并癥的費用;
(6)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7)實施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費用;
(8)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9)其他不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報銷材料
1、生育待遇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
2、發票原件;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型);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A4紙型);
5、準生證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A4紙型);
6、病案首頁、手術記錄復印件(加蓋醫院章)(僅限剖宮產);
7、男職工配偶需男方單位與女方所在社區針對女方各開據一張無工作證明(加蓋公章)、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型);
8、嬰兒死亡原件及復印件(A4紙型)(孩子夭折);
9、流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型);
10、在本市各縣及其他外地省市生育的需在生育前將《南陽市職工生育保險異地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人員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報送至生育科備案登記;
11、報銷費用轉賬銀行賬號(開戶行詳細名稱、賬號、戶主姓名),需為本人或直系親屬為開戶戶主的賬號(僅限靈活就業人員)。
辦理流程
1、申請并提交材料
向當地的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并有選擇的提交上述材料;
2、審核
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個人信息進行初審和復審;
3、辦理結果
不符合條件者,應當給予申請者不予受理這通知。
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限:90個工作日
南陽各區縣市的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