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標準
1、自然分娩2000元、難產1700元(指胎吸、產鉗)、剖宮產3000元;
2、3個月(含3個月)內流(引)產的定額標準為400元,3個月以上流(引)產的定額標準為1500元。
泰州生育保險產假待遇和生育津貼標準
報銷條件
1、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2、發生生育保險費用前單位為職工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含6個月),且核報生育保險待遇時仍在正常參保狀態(女職工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除外);
3、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報銷材料
1、《泰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障費用結算表》;
2、《獨生子女證》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3、符合規定的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新生兒證明或死亡證明;
4、符合規定懷孕三個月以上的流產術、引產術需憑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5、就醫病歷、處方、醫療費用單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等;
6、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參保女職工同時應出具領取失業救濟金證明;
7、符合享受生育保險有關待遇的參保男職工,其單位同時應出具男職工配偶未參保、未享受生育有關待遇的證明;
8、《養老保險手冊》。
辦理流程
本人或者委托所在單位憑上述辦理材料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后,按規定報銷費用。
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泰州各區縣市的社會保障部門
泰州市各區社保局聯系方式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