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標準
婚假 3天(晚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產假 98天(領取獨生子女證增加35天)
陪產假 領取獨生子女證給予男方陪產假10天
各地“陪產假”新舊規定對比匯總
全面二胎政策施行以來,各地陸續出臺產假新政。值得關注的是,“陪產假”成為了新政亮點。本期推送就各地陪產假的“新”與“舊”做出表格性對比,供參考。
地區 | 原規定 | 新規定 |
上海 |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 |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 |
天津 |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 | 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 |
廣東 |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 |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
浙江 | 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 | 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 |
山東 | 女方晚育的,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 | 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 |
湖北 | 已婚婦女晚育的,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 | 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
安徽 | 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 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
江西 | 晚育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 |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 |
廣西 | 晚育的女職工,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 |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 |
福建 | 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 | 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 |
四川 | 已婚婦女晚育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 |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男方護理假 20天。 |
寧夏 | 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親假外,另外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天,享受探親假待遇。 | 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 |
山西 | 符合晚育規定的,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 |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符合前款規定的農業人口,村民委員會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