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為與新法規定相適應,多地加快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西等6省份新條例已出爐,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產假及陪產假則做了相應延長,其中,廣西的陪產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北京、山東、吉林、山西等地也醞釀出了各自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
晚婚假:廣東率先取消晚婚假
此前規定,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天數從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訂的計生法中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的條款。隨后多地也相繼取消了晚婚假。
去年底,廣東省率先通過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其中明確取消晚婚假。隨后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西等5地新計生條例也明確了不再保留晚婚假。此前,北京、上海兩市的衛計委也均明確表態稱,從今年起將取消晚婚假。目前,這兩地正在醞釀新的計生條例。
吉林也正就《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其中“晚婚的職工,憑《結婚證》增加婚假十二天”一條被刪除。山東省也擬取消原有的14天晚婚假。
目前不少地區仍按照現行計生條例落實晚婚假,如黑龍江、福建、重慶等地表態晚婚假依舊可休。
產假:延長30到60天不等
目前,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已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也就是說,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產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計生條例中也已明確延長產假30日。
在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安徽的產假延長天數最多,達到60天,其次是廣西,達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明確,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為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如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將享受到國家規定產假98天加上30天獎勵假,為128天,與此前的產假天數相同。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明確,符合法律和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吉林方面也在就“延長產假60天”在網上征求意見。
陪產假:廣西陪產假達25天
已出臺或者正在醞釀新計生條例的地區中,男性的陪產假、護理假獎勵也都做出了相應調整。
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明確,將丈夫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廣西則將陪產假天數從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為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省份中陪產假最多的。
安徽除了明確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外,還規定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北京方面,現行的計生條例中并沒有單獨明確配偶陪產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也強調,除增加產假30天外,配偶也將享受陪產假15天。
此外,山東、吉林兩地也擬給予或增加男方護理假獎勵。其中吉林省擬將男方的護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東省也擬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同時其修正案草案中還強調,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