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生育保險管理工作,維護廣大女性職工的權益,根據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的有關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下面將詳細介紹廣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及報銷范圍,以便市民查詢。
報銷條件說明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不含1年),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計劃生育規定;
3、符合生育保險報銷期限的,即:女職工分娩或終止妊娠后1年內,逾期申辦的,社會保險機構不予受理。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主要包括計劃生育手術費和生育醫療費。詳細情況如下:
一、計劃生育手術費:參保職工在本市生育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經審批在境內異地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手術費。
二、生育醫療費:
a、參保職工因急診(包括分娩、產科疾病、流產)在非選定醫院發生的屬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
b、經審批在境內異地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所分升的醫療費用;
c、產假期內因產科并發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d、其它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
生育醫療費報銷說明: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 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的產科并發癥按核定數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申領生育保險資料:
(1)《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二份;
(2)《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夫婦雙方在本市居住地、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證明(本市戶籍參保人的證明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提供,非本市戶籍參保人的證明由居住地街道計生部門提供);
(3)根據下列不同的情況,同時提供相關憑證:
1、順產,難產:
A.《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B.《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無可不提供);
C. 難產的附帶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2、產婦或嬰兒死亡:
《死亡報告書》(原件及復印件)。
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3、流產:
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男配偶假期工資:
A.《出生證》 (原件及復印件);
B.《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5、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A.醫院診斷證明或病假建議(內容包括手術名稱)原件和復印件。
B.男、女職工施行復通術者須提供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手術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溫馨提示:
1、醫院診斷證明應為區級(或鎮級)及以上醫院證明方有效。
2、懷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內的產科并發癥、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等,按有關規定向醫保局申報,經審核確認的費用將直接撥至單位帳戶。
3、所有復印件都必須用A4紙復印。
4、非本市戶籍的育齡參保人,應當向本市現居住地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生育申報備案。
5、申領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時不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不享受相應的獨生子女津貼。
6、“生育津貼”或“男配偶看護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到參保人生育時所在的用人單位,按參保人在“生育時所在單位”實際享受的產假天數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