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將對現行生育保險政策作出調整,調整后生育保險繳費比例下調為0.5%,同步提高相關生育保險待遇標準。
據了解,生育保險調整后參保對象從企業擴大到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原來沒有納入生育保險范圍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實現對用人單位職工的全覆蓋。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6%下調為0.5%,仍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同時,提高生育保險待遇標準,擴大女職工生育津貼的享受條件,增加男職工護理假期間享受10天生育津貼等。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省政府94號令),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了我市生育保險政策調整方案已報市政府審批,文件出臺后即正式實施。目前,市社保支付中心按照原有標準辦理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由于生育保險調整后報銷待遇有所提高,建議參保人員暫緩辦理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