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山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定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不僅產前檢查費用、生育醫療費用可實報實銷,還可領取生育津貼以及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昨日,市人社局醫療保險科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辦法》。
回顧老辦法:順產3000元
據市人社局醫保科相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前,中山有實施生育保險,但僅覆蓋國企職工,人數約幾萬人。
2010年6月起,我市調整社會醫保政策,取消生育保險作為單獨險種,并入基本醫保。
“當時采取的是包干制,順產一次性給予定額生育醫療費用共3000元,剖腹產則給予4000元。”該負責人介紹。
新政策由誰繳費?用人單位
本次《辦法》實施后,將基本覆蓋中山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的全部職工和雇工,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初步統計,大概160萬人。生育保險費繳費標準,按本月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乘以0.8%,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不需要繳納。”該負責人說。
亮點
①配偶未就業也能享受生育待遇
與此前政策不同的是,新政還關注到參保職工的未就業配偶,比如丈夫在中山參保,但老婆未就業的情況。
《辦法》規定,參保職工的配偶,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貼。“也就是說,參保男職工的妻子無論在中山生育還是在市外生育,均可按照目前順產3000元、剖腹產4000元的標準享受醫療費用待遇。”該負責人稱。
②產前檢查實施定點醫療機構
《辦法》還規定,參保職工在產前檢查前,應當選定一家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作為產前檢查醫院,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辦法》實施后,職工在本市定點機構可持社保卡直接結算。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定點機構進行產前檢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該職工在分娩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次月起的12個月內,向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參保職工將可享受三類待遇
①產檢、住院分娩均實報實銷
根據《辦法》,生育醫療費用將實報實銷;具體來說,將包括產前檢查費用和住院分娩費用。只要是符合要求的檢查項目以及住院分娩費用,職工可持社保卡實時結算。需要在市外就醫的參保職工,經過備案后,再拿憑據報銷也可。
②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可報銷
“這項費用是新增的,均可報銷。”該負責人介紹,具體包括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流產術(自然流產、藥物流產按流產術支付)、引產術 (懷孕滿28周以上的按住院分娩支付)、輸精管結扎術、輸卵管結扎術、輸精管復通術、輸卵管復通術等8種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③新增“奶粉錢”生育津貼
《辦法》最大的亮點,當屬新增了生育津貼。具體測算公式是:
◆女職工產假的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參保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津貼=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休假天數。
根據《辦法》,參保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如果高于參保職工的原工資標準,已領取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工資的,應從生育津貼中將其所領取的工資等額部分交回單位;當生育津貼低于參保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哪些費用能報銷?
產前檢查費用
■常規項目:
產檢、尿常規、血常規、血型、血糖、肝功能、腎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學檢測、HIV篩查、B超常規檢查、胎心監測、心電圖。 合計13項。
■備查項目:
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體母體血清學篩查、丙型肝炎抗體測定、血紅蛋白電泳試驗、抗D滴度檢查(Rh陰性者)、陰道分泌物檢查、甲狀腺功能篩查、宮頸脫落細胞學檢查、宮頸分泌物檢測淋球菌、宮頸分泌物檢測沙眼衣原體。合計9項。
住院分娩費用
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以及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費用。
條件:累計繳費一年才可享受新待遇
據介紹,享受新版生育保險待遇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職工產前檢查、分娩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上個月,按《辦法》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二是累計參保繳費滿12個月。
“也就是說,對于一些非國企單位、或從沒有繳納過生育保險的職工,最快要到《辦法》實施1年后,也就是12月1日起,累計繳費12個月,才可按新《辦法》享受待遇。”該負責人稱,不能享受新待遇的參保職工,可享受現行的“包干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