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了《連云港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我縣將嚴格按照該《辦法》執行政策。《辦法》與我縣現行的生育保險政策相比,在覆蓋范圍、參保時間等方面都作了較大調整。
生育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可享受
繳費次日起即可使用
《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含個體工商戶招用的雇工)。與原來的參保范圍相比,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也納入參保范圍。
《辦法》明確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和使用,由用人單位按照一定比例繳費,個人不繳費。依照《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我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6%降到0.5%,以后將根據生育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再按規定程序進行及時調整。
以往,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時間未滿6個月,在生孩子時享受不了生育保險待遇。
現在,新政策規定自用人單位繳費次日起參保職工按照規定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對用人單位為職工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或職工未就業配偶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費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生育保險基金再予以支付。
參保職工可享受
哪些生育保險待遇
按照我市現行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參保職工可以享受到的生育保險待遇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生育醫療費用;二是生育津貼;三是一次性營養補助費。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含產前檢查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以及復通手術等,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其中,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引起的并發癥的醫療費用,在手術和住院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保險規定支付;手術或者出院之后產生的上述費用,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津貼是職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職工生育或者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發給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
新政策增加了生育保險待遇支付項目,增加了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津貼(包括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休假、結扎及復通手術休假)和男職工護理假期間的津貼。
新政策還明確了職工生育津貼與其產假或休假前工資標準的銜接,規定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高于其產假或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男職工的生育保險如何使用
生育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為全體職工(不分男女)參保并繳費的社會保險險種。按照我市現行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如果男方參加生育保險,女方未就業,可以按照職工參保地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標準的50%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
職工未就業配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應當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享受相關醫療待遇,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
在支付標準上,新政策改變了現行直接向職工定額支付生育醫療費的辦法,明確參保職工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參保職工在三級醫療機構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屬于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向參保職工本人收取。
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給用人單位,由其支付給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上述費用無法正常發放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上述費用直接支付給職工本人。參加生育保險的失業女職工的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支付給失業女職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