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玉林市社保局獲悉,從1月1日起,我市正式執行生育保險北部灣經濟區同城化政策。在我市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與南寧、崇左、北海、欽州、防城港等城市的參保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據介紹,新政策實施后,我市參保人員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大幅度提高,其中順產醫療費支付標準由原來的1000元/胎·次提高至3000元/胎·次,男職工配偶為無業人員的支付標準由500元/胎·次提高到1500元/胎·次。此外,新政策對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標準、支付范圍均有所調整,參保人員需了解新政策變化情況的,可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為保障參保人員權益,1月起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入院不再辦理刷卡手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職工本人全額現金結賬,出院后3個月內憑相關材料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按《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生育保險暫行辦法》(桂人社發〔2014〕7號文)規定辦理報銷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