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生育險不算連續參保
近日,有武漢市民發帖稱,補繳的生育險不被計算在連續參保的時間中。記者就此事采訪武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連續6個月繳納生育險才能享受待遇,補繳不能計算在6個月時間中。
該市民稱,日前在洪山區社會保險處為妻子做生育保險登記,但是工作人員拒絕登記,理由是一次性繳納的社保為補繳,不能計算在連續參保中。
武漢市人社局法規處處長彭燕娥介紹,根據政策,補繳生育險不算連續參保。但很多公司在新員工3個月試用期過后才給補辦社保。“按規定,公司與新員工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就應該為其辦理社保,而非等試用期結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