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生育保險新規
從市醫保中心了解到,我市新出臺了生育保險相關規定。根據新規定,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也被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
據介紹,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與原來相比,本次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此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期以及計劃生育獎勵假期的參保職工,由以往的不領取生育津貼改為領取。生育津貼是職工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補償。”工作人員介紹說。
對已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且屬于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等組織,1月1日起,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不再支付其新發生的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生育保險的,其人員新發生的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均由其所在單位按規定承擔。
據了解,我市的生育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全市按照統一基本政策、統一待遇標準、統一經辦管理、統一定點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的原則,并通過建立和實施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調劑金的方式實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實行按單元、病種、病種分值付費,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