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啟動修改
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獲悉,為響應中央完善生育政策的需要、適應機構改革、依法維護群眾利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我省已啟動修改《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后的《條例》在組織管理和相關部門職責、生育政策、保障政策、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均作了修改。還根據我省“單獨二孩”政策有關規定,將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的規定修改為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胎。
為了加強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在政府職責中加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日常工作的內容。
新增加四項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職責: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的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做好計劃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銜接;制定和組織實施優生優育的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等。
生育政策上,將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記時間延長至孩子出生三個月之內,將登記地由鎮、街道辦一級修改為向女方單位、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村(居)委會登記。
此外,修訂后的《條例》在提高婚產假優待、加大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適當提高對農村計生家庭的醫療保障力度等方面作出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