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生二胎最新政策 北京超生二胎最新政策詳解
北京超生二胎最新政策詳解:
根據不同情節,社會撫養費按照下列標準征收:
一、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第1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三、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征收。
四、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當事人,女方生育時不滿28周歲或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五、對違反規定收養子女的當事人征收社會撫養費,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簡稱實際收入)高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標準征收。
違法生育的公民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2)仍不繳納的,由做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