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超生二胎罰款標準 浙江超生二胎最新政策
以下是浙江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僅供參考,具體內容,請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根據《浙江省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通知如下:
征收對象
對符合《條例》規定批準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除第一個子女被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外,征收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
征收標準
對批準照顧生育每對夫妻征收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300-800元。具體標準由縣(市、區)物價、財政、計生、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審核確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征收方法
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由女方戶籍所在地依照《條例》規定有權批準照顧生育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征收。申請照顧生育的夫妻在獲得批準照顧生育的同時,向征收單位一次性交納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單位應按《浙江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規定,向當地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公開收費項目、標準和監督電話。在收費時,必須開具由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浙江省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票據,同時在收費票據上加蓋征收單位公章并由收款人簽名。浙江省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票據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發放,各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到同級財政部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