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應在分娩后三個月至兩年內(流產的半年內),由參保單位經辦人員至社保機構辦理支付手續,逾期未申請辦理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1月以前生育的參保職工生育費用,應在6月23日前申請辦理報銷手續,逾期未申請辦理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對夫婦符合本省計劃生育規定,領取《生育服務證》等相關計劃生育證件后自然流產的,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一次,男職工不享受。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供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或留存:
(一)申領生育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
1、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證;
3、生育服務證;
4、嬰兒出生證;
5、獨生子女證(享受135天產假需提供);
6、結婚證;
7、出院小結;
8、醫療費用正本發票;
9、醫院蓋章醫囑單;
10、醫院蓋章匯總醫療費清單;
11、女職工流產須帶圍產期初次門診病歷及醫囑單、匯總醫療費清單及計生部門核發的計劃生育證;
(二)申領參保男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時,除提供申請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要的1-7項材料外,另需提供:
1、男、女雙方身份證;
2、女方戶籍簿(戶籍簿上沒有明確女方農業戶口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鎮政府出具的農業戶口性質證明);
3、配偶屬城鎮戶口的,應提供失業證(失業證有效時間超出生育前后三個月之外的,需到戶籍所在社區出具生育期間的失業證明);配偶屬農村戶口的,應提供村委員會出具的失業證明。
(三)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申領二胎生育保險待遇時,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
1、夫妻均為獨生子女的,提供雙方的獨生子女證件;
2、夫妻均為農村戶口的,提供雙方戶籍簿(戶籍簿沒有明確農業戶口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鎮政府出具的農業戶口性質證明);
3、離異再婚的,提供離異一方的《離婚證》。
(四)辦理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手續的企業,在提供上述相關申報材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辦理生育待遇報銷當月的《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以及《社會保險費申報明細表》;
2、辦理生育待遇報銷當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工傷生育或養老)或《福建省稅庫行橫向聯網電子繳稅(費)憑證》或《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工傷生育或養老);
3、工傷生育保險欠款補繳的憑證。
小編提醒,如果您對福州生育險報銷流程有不明之處請咨詢福州社保中心工傷生育科,或登陸福州社保局查看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