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 投保費用提高
西安城鎮居民患大病花錢1萬元以上的部分,就可按照比例享受大病報銷。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發生的合規票據,都可報銷。報銷窗口設在全市各區縣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報銷經辦處。
調整起付線 讓更多城鎮居民受益
為讓城鄉居民擺脫大病致貧的困境,西安、寶雞、延安、漢中4市于去年開始在我省率先試點大病保險。經過一年試點,參與此次大病保險工作的西安市發改委、市衛生局等五部門決定,今年將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起付線由1.5萬元調整至1萬元。
“經過去年一年試點,我們發現城鎮居民報銷費用與新農合報銷費用相比少了很多,受益人數也少于新農合參保人數。這次調低了城鎮居民的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是想讓更多城鎮居民享受政策,獲得醫療補貼。”西安市相關部門負責醫改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員說。
投保費用提高 城鄉居民都漲了5元
西安市的大病保險由政府補貼與大病基金劃撥實現投保,城鄉居民個人無需繳納任何保費,只要正常繳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保險,合規費用就能報銷。
今年,政府提高了城鄉居民的投保費用,城鎮居民大病投保從原來的人均15元,提高至20元;農村居民投保從原來的25元,提高至30元。
今年對于農村新農合參保居民的大病報銷起付線沒有做調整,仍為8000元,就是說,參加新農合居民在大病報銷時,自付部分須在8000元以上方可報銷。
今年產生的大病費用均按新政策報銷
從今年10月中下旬起,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低的政策才明確,那此前已經辦過報銷手續的人,他們的費用是按什么標準報銷的?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從今年初開始,由于大病保險報銷政策正在研究和制定中,經辦單位只收取了居民的報銷票據,并沒有實際兌付報銷的費用。10月中下旬,新的政策明確后,便開始了兌付工作。很多年初就提交了報銷票據的居民,目前才開始陸續領取到報銷的費用。因此,從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所花的大病費用中,只要是合規票據,均按照新政策進行報銷。
據悉,只要是今年產生的大病費用,居民可最晚到3月31日提交資料申請報銷。
特別提醒
報銷時原始票據不夠用 復印件蓋章也管用
目前,西安市城鄉居民在同時享受著衛生、民政等多部門的保險政策及醫療救助政策。你知道嗎?在同時報銷時,流程為:先受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再受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后受理民政醫療救助。
那一些符合基本醫保報銷政策,同時符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和民政部門醫療救助條件的居民,他們在各部門申請報銷時,合規票據只有一份怎么辦?
“大病報銷時票據不夠用,復印件蓋章也管用。”工作人員表示,去年試點大病保險過程中,的確出現了醫院出具的原始票據不夠用情況。為解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已于12月20日聯合發文,明確“由收存原始票據的機構為患者出具票據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下一辦理機構應予以確認并及時辦理”。
知道一下
10種情況大病保險不報銷
記者采訪了解到,西安市大病保險中所稱的大病,是指10種情況以外的所有大病。這10種情況包括:
門診和急診門診。
未經醫保部門批準,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急診住院除外)。
生育、計劃生育及因工(公)負傷類醫療。
在零售藥店購藥。
使用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范圍的藥品以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明確規定的單味或復方均不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及藥材。
各類器官、組織移植的器官源及組織源。
人工器官和體內置放材料,超過城鎮基本醫保保險限價規定兩倍以上部分。
超過國家、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及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待遇標準。
對突發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災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圍急、危、重病人的搶救。
西安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范圍中明確不予支付的項目。也就是說,除上述病情以外,均可享受大病保險補償政策。
大病保險報銷這樣計算
超過起付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進補償,按照今年的政策
西安居民大病自付費用在1萬元(新農合為8000元)-5萬元(含5萬元)部分的,按50%予以補助
自付費用在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的,按60%予以補助
自付費用在10萬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補助,限額不設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