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領取生育保險待遇新規(guī):申領計劃生育審核表
10月1日及以后生產或流產的婦女,領取生育保險待遇之前應先辦理《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
上海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生育婦女,在領取生育保險待遇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如果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如果還沒來得及辦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因為有生二胎的意愿而暫不想辦理怎么辦?尚無《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攜帶結婚證和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攜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和有本人姓名的頁面),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還需攜帶《上海市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允許生育的證明。
3.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yī)學證明》或相關證明。《生育醫(yī)學證明》只有上海的醫(yī)院有,如果在外地生產要交什么?實際上,生育婦女如果在外地生產,可以提供《生育醫(yī)學證明》的“替代品”。根據(jù)政策規(guī)定,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yī)學證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生育的,需攜帶當?shù)蒯t(y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上海農村商業(yè)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其中之一。
另外,對于男方為軍人的,需攜帶《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對于男方為外國籍的,需攜帶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生育待遇申領的“有效期”是多久?
領取生育保險待遇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女職工可在生育后帶好上述材料到就近的區(qū)社保中心自行辦理相關手續(xù)。
最后,提示一條最新消息:根據(jù)《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辦法》,自10月1日起,屬于計劃內生育的婦女,在申領生育保險待遇之前,應辦理《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也就是說,10月1日后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生育婦女,如果要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除了要提供上述幾類材料,還應先辦理《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本市戶籍生育婦女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到本人居住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