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生育保險待遇中的醫療補助標準是多少?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定額標準進行補償。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償標準為:
(1)平產補償2500元;
(2)多胞胎生育的,每胎增加補償500元;
(3)難產的,增加補償1000元;
(4)妊娠12周以上(不含12周)、28周以下流產、引產的,補償1000元;
(5)妊娠12周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補償500元。
職工實際醫療費用在定額標準范圍內的,按實支付,超過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規定范圍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由職工個人負擔。
生育保險待遇中的女職工生育津貼是怎么計算的?
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在計算生育津貼時,每月按30天為標準,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月平均繳費工資&spanide;30×產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