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生育保險登記
辦理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259號令)《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令[1999]第1號)、《福建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業務規程》(閩勞社文[2004]356號)
辦理程序:
1、受理審核:地稅機關于每月20日前,將申請材料匯總報社保中心關系科,經辦人員6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進行登記,錄入登記資料,核定工傷保險費率;
2、審批:科長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批意見,準予批準的,轉入辦結;
3、辦結:審批通過后經辦人員在1日內將登記材料退回地稅機關。
辦理條件:福州市轄區內的城鎮各類企業。
需提交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成立證件(復印件1份);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銀行賬號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居民身份證、護照、其他合法證件;
5、《參保單位新增加養老、工傷、生育保險職工申報表》一式四份(原件);
6、《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花名冊》一式四份(原件);
收費標準及依據:免費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辦理機構(科室):關系科
辦理地址:福州市晉安區后浦路6號勞動保障大廈3樓,公交站點:腫瘤醫院 公交路線:7、69、70、27、107、115
辦理時間:
每月1日至20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非夏時制)
下午:3:00-6:00(夏時制)
聯系電話:0591-87305912
投訴電話:0591-8730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