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淄博市社會養老保險事業處工作人員介紹,今年以來在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未公布之前,淄博市參保女職工生育產假期間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產假期間應該享受的生育津貼全部按照去年最低繳費工資1320元/月以臨時待遇的方式計發,到6月底共有3637人領取了臨時生育津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參保單位按照今年的繳費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后將對生育津貼差額進行補發,今年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1484元/月和7422元/月。如果生育女職工是按最低繳費工資繳費,每月可補發164元,最高共可補發820元;如果她是按最高繳費工資繳費,每月可補發6102元,最高共可補發30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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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俗稱產假工資,是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因生育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生育保險給予的生活費用。淄博市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時,均可享受到包括生育津貼在內的一系列生育保險待遇。淄博市的生育津貼按參保女職工生育時的繳費工資按月發放,上下限與當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