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生育保險報銷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兩點:
1.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了繳費義務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且結算時為在保;
2.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寧波生育保險報銷政策流程如下:
(一)生育醫療費用報銷
(1)材料:
寧波市醫療保險手冊(藍)
寧波市生育服務證(紅、街道發)
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或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醫院診斷證明書
原始收費憑證
醫療費用明細單、處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個月內報單位報銷經辦崗->單位填寫《生育保險手工報銷費用審批表》《寧波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匯總單》票據按醫療報銷樣子粘貼在審批表后,到社保報銷->單位將報銷費用發放到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