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參考成都市:
1、成都要享受生育保障,生育險(內嵌入到基本醫療險中)需要連續交費1年以上(即觀察期)才可以。
2、根據《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報銷情況是這樣的:
a、符合報銷條件——
(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規;
(二)初次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從辦理之月起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滿12個月生育的。已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不間斷滿12個月(不含補繳)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產施行前應持有計劃生育部門批準的生育指標。
b、保障為——
第八條 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按以下標準實行定額結算:
1.妊娠滿7個月施行剖宮生產或剖宮流產的3000元;
2.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2000元;
3.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1000元;
4.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400元。
第九條 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連續不間斷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的,其配偶屬于未參加生育保險的非城鎮人口、城鎮無業人員或已參加生育保險但繳費不滿12個月的(不含補繳),按《辦法》第八條規定享受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的50%的一次性生育醫療費補貼。其補貼標準如下:
1.妊娠滿7個月施行剖宮生產或剖宮流產的1500元;
2.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1000元;
3.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500元;
4.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200元。
夫妻雙方均參加了生育保險,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由男方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的,其配偶按其它 政策規定已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但未達到本實施細則規定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生育保險基金補足;已達到本實施細則規定補貼標準的,生育保險基 金不再支付。
第十條 計劃生育手術費價格標準按照省、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即:宮內施行放置節育器45元;宮內施行取出節育器46元;藥物流產術127元(藥物流產術 不全施行清宮術增加47元);人工流產術85元(施行鉗夾增加12元);中孕期引產366元[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引產增加50元];輸精管結扎術 150元;輸卵管結扎術510元;輸精管吻合術370元;輸卵管吻合術400元。
第十一條 上述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生育醫療費補貼隨本市價格主管部門的調整而逐步調整。具體調整方案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共同提出,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 參保人員生育時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引起的妊娠膽淤癥、產后出血、子宮破裂、羊水栓塞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住院醫療費報銷辦法比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其數額在基本醫療保 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個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費用以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標準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 限額部分不予報銷。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個人先支付的特殊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產前12個月本人的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總額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別計算生育津貼:
a.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乘以90日;
b.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乘以42日;
c.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乘以14日;
d.剖宮產增加15日;
e.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日。
c、報銷需要的資料——
第十三條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折。
(二)男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相關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配偶的失業證。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相關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配偶的失業證、個人結算性存折。
(三)申領計劃生育手術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手術費收費票據、病情證明書、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婚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手術費收費票據、病情證明書、身份證、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折。
(四)報銷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住院醫療費須提供: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計劃生育并發癥住院醫療費審批表》一式兩份、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復式處方、單位證明、出院證明書、婚姻證明、社會保險卡、身份證。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計劃生育并發癥住院醫療費審批表》一式兩份、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復式處方、出院證明書、婚姻證明、社會保險卡、身份證、個人結算性存折。
3.申報輸精管吻合術、輸卵管吻合術費用的,除需上述證明外,還需提供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相關證明。
參保人員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供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
(五)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資料。
第十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圍:
(一)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生育或終止妊娠所發生的費用;
(二)超過《辦法》及本實施細則規定標準之外的費用;
(三)已辦理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后所發生的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四)生育前實施人工輔助生殖術產生的費用;
(五)已在本市統籌區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