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海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瓊人社發〔2019〕93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統計相關數據,現就2020年度我市征繳社會保險費等相關數據明確如下:
一、各參保單位在職人員繳費基數
各參保單位按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新入職職工無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起薪當月實際工資總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低于2018年度海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 (3422.4元/月)的,應以3422.4元為繳費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高于海南省2019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18348元/月)的,應以18348元為繳費基數。
使用數字證書申報的參保單位,須在數字證書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處錄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且錄入的新工資不能低于最低繳費基數,即3422.4元/月。
二、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基數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調整。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2018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至2019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即3422.4元至18348元)的范圍內自愿選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20%,最低繳費金額為684.48元/月,最高繳費金額為3669.6元/月。
(二)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調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全省2019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116元),繳費費率為6%,月繳費金額為366.9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