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2018-2019年長治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單位繳費基數以該單位2017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即: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小于職工繳費基數之和時,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2018年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計算,即月封頂基數為15387元,最低繳費基數為3077元。
2018-2019年長治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9%,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3%,個人繳2%;
補充大病:公司繳3元,個人繳7元。
長治社保補繳政策和流程補繳條件
1.具有長治戶籍,曾在長治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
2.社會保險賬戶在長治市。
3.《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參保繳費后中斷繳費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且未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
補繳材料
1.單位和個人書面申請。
2.歷年發放工資原始記錄,用工手續等資料。
補繳流程
1.提出申請:單位和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2.工作人員審核:對補繳人員基本情況(包括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招工錄用手續、勞動合同、原參保繳費情況等)認真審查,并核實補繳年限和金額,辦理補繳相關事宜。
3.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