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如何辦理低保?在達州,辦理低保需要哪些材料?達州最低保障在哪里辦理?小編為您解憂。
辦理條件
達州社會救助對象主要有以下人員:持有達州戶口,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的三無人員;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在領取工資收入、養老(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民。
達州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情況。
辦理材料
1、城鎮低保辦理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社會救助申請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
(2)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3)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明(重殘人提供重殘證明);
(4)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5)16周歲以上的提供在校證明;
(6)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7)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關證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2、農村低保辦理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社會救助申請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
(2)無勞動能力證明
(3)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明(重殘人提供重殘證明)
(4)患病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5)16周歲以上的提供在校證明書
(6)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7)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關證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辦理流程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3)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達州民政局地址電話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1、低保申請時限
政府應當自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村)居委會協助下,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束后,村委會會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無異議的公示5天(對爭議較大的重新組織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將申請材料報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自受到申請材料18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對有異議的,區民政局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
2、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