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孝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調整2018年度全市城鄉低保保障線、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和孤兒養育標準的通知》(孝感政辦函〔2018〕36號),提高我市五類社會救助標準。
城市低保保障線標準:非貧困縣(孝南、漢川、應城、云夢、安陸、市直“三區”)由55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貧困縣(大悟、孝昌)由50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
農村低保保障線標準:非貧困縣由4500元/年提高到4980元/年,貧困縣由4200元/年提高到4680元/年。
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①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非貧困縣為120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780元,照料護理費420元。貧困縣為110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715元,照料護理費385元。②集中供養對象中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非貧困縣為130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780元,照料護理費520元。貧困縣為120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715元,照料護理費485元。③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非貧困縣為195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780元,照料護理費1170元。貧困縣為1885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715元,照料護理費1170元。
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①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為74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540元,照料護理費200元。②集中供養對象中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為84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540元,照料護理費300元。③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為171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費540元,照料護理費1170元。
孤兒養育標準:社會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300元,集中供養孤兒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2100元。
以上標準從2018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湖北省民政廳、孝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