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對于經濟非常困難的家庭,國家是有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那你知道在鄂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受理條件有哪些?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都做過了解沒有呢?別急,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內容相信可以幫到你。
一、 鄂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受理條件有哪些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1、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均可以申請低保。
2、戶籍狀況是指持有當地常住戶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當地長期居住的居民。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可以申請城市低保。持有農業戶口的居民,可以申請農村低保。
3、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的地區,原則上可將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城鎮行政區劃且居住超過一年、無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作為申請城市低保的戶籍條件。
二、鄂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設定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第十二條 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三、鄂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