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低保怎么辦理?申請辦理的條件是什么?辦理需要什么材料?辦理流程有什么?下文小編帶來了朝陽市低保辦理的詳細指南。
辦理條件
1、農村戶口低保申請條件
凡朝陽市行政區域內,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以及實際生活水平低于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困難居民,均可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城市戶口低保申請條件
凡朝陽市行政區域內,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以及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困難居民,均可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辦理材料
1、農村戶口低保申請提交材料
(1)戶口簿(沒有戶口簿的出具派出所的戶籍證明)、身份證;
(2)重點優撫對象提供《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救濟領取證》、《傷殘軍人證》、《烈屬撫恤證》;
(3)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4)非完全勞動能力者出具勞動能力狀況證明;
(5)家庭成員自謀職業,有工作的單位,由單位(含個體工商戶的雇主)出具工作證明;無具體單位的,由村民(社區)委員會出具收入證明;
(6)獨立戶口的老年人(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人員,必須出具有法定贍養、扶(撫)養人的收入證明。法定贍養、扶(撫)養人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所在村民(社區)委員會出具;
(7)有關裁決判決材料;
(8)大學生的在校就讀證明。
2、城市戶口低保申請提交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城市居民戶口簿、戶主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失業證及原單位無返聘證明,無工作人員由社區出具純居民證明;
(4)殘疾人提供殘疾人證,重病人員提供疾病診斷證明;
(5)家庭成員中有農業戶口的,提供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
(6)因夫妻離異涉及有關撫(扶)養義務的,提供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贍養費和撫(扶)養費方面的法律文書;
(7)18歲以上的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明;
(8)戶籍地與居住地不符的,由戶籍所在地出具未享受低保證明;
(9)出具房證及居住證明;
(10)其他有關證明。
辦理流程
1、農村低保辦理流程
(1)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鄉鎮(街道辦事處)由村民(社區)委員會配合,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核實,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張榜公示3日以上),無異議的,填寫《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表》并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一起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3)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辦事處)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子以批準;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村民 (社區)委員會對民政部門的批準結果張榜公布,無異議的,由村民 (社區)委員會代發民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銀行、郵局領取卡(折);對有異議的,由管理審批機關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予以糾正。
2、城市低保辦理流程
(1)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社區(村民)委員會受管理審批機關委托,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核實,并經過聽政委員會通過后,將結果張榜公布。對無異議的,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
(3)街道辦事處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意見報送縣級民政部門。
(4)縣級民政部門對街道辦事處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子以批準;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社區(村民)委員會對民政部門的批準結果張榜公布,無異議的,由社區(村民)委員會代發民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銀行、郵局領取卡(折);對有異議的,由管理審批機關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予以糾正。
辦理地址及電話
北票市民政局社會救濟科地點:北票市府路3號,電話:0421-5811712
凌源市民政局農村低保管理辦公室地點:凌源市府路西段61號,電話:0421-6819191
朝陽縣民政局社會救濟股地點:雙塔區朝陽大街二段73號,電話:0421-2835291
建平縣民政局社會救濟股地點:建平縣人民路53號,電話:0421-7815704
喀左縣民政局社會救濟股地點:喀左縣團結路45號,電話:0421-4824370
雙塔區民政局社會救濟股地點:雙塔區文化路二段5號,電話:0421-2619090
龍城區民政局社會救濟股地點:朝陽市中山大街二段8號,電話:0421-3814913
朝陽市開發區民政局地點:開發區龍泉街道辦事處, 電話:0421-3861522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農村低保辦事時限
縣(市)區民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辦結審批手續,保障對象從縣(市)區民政部門批準之日當月起,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2、城市低保辦事時限
管理審批機關在接到申請人申請,經聽證之日起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保障對象從縣級民政部門批準之日的下月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