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也是參保人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特殊情況下,有上限與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那么2019年甘肅省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甘肅省社保繳費基數最新調整政策如何規定的?以下為你介紹關于甘肅省社保繳費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去年5月26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3月1日起,我省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繳納費率下調一半。
今年2月25日,國務院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4月23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繳納費率下調一半。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將減輕企業與職工負擔,有效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此外,雖然失業保險費率下調,但參保職工失業保險待遇并不變。
據悉,從7月1日起,我省將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一、二、三、四類地區月發放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081元、1009元、936元、879元。其中,蘭州五區及新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將上調至1081元/月。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并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