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黨和國家出于人道主義和社會責任通過財政作為支撐來為低收入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經濟生活保障!多年來最低生活保障金幫助了無數處于掙扎在溫飽邊緣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家庭經濟狀況不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財產狀況、實際生活水平與基本生活常年困難家庭狀況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那么2019年沈陽低保申請條件有哪些?
從7月1日開始,沈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標準將再次提高。調標后,城市低保標準月提高20元,達到每人每月655元,提高3.15%。農村低保標準月提高25元,達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5.88%。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1016元,提高到1048元,同樣提高了3.15%。屆時,沈陽城鄉低保標準將實現六連漲,于洪區、沈北新區實現城鄉標準一體化。
據了解,目前,沈陽市城鄉低保有5.5萬戶,共計8.4萬人,今年上半年,沈陽市共發放低保救助金2.2億元。沈陽城市特困人員1202名,上半年共發放保障金732.7萬元。醫療救助方面,目前,低保戶、特困等困難群眾住院醫療費自付部分按70%給予救助,僅上半年,城鄉困難群眾的住院醫療救助資金就達到3000萬元。
老年、兒童這種特殊的困難群體,都是在低保的基礎上進行分類上浮,城市三無是上浮60%,其他群體是上浮20%到30%,使他們的救助金額要高于其他的普通的救助對象,也能更好的緩解這些困難群體。從去年開始,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等幾個部門,統一建立了社會救助和保障,與物價掛鉤聯動機制,根據物價各方面的指數,確定對困難群體的補貼金額。
辦理條件
1.無生活來源的;
2.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的;
3.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形勢下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4.在職人員、退休人員等在領取工資或電低工資、基本生活費、養老金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辦理材料
申請保障金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1.戶籍證明:城鎮非農業戶籍證明。
2.職工單位證明。
3.殘疾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及復印件。
4.勞動能力認定證明:因病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經有關部門進行勞動能力認定、鑒定。
5.退休證明:退休人員提供。
辦理流程
1.接受申請階段:每季度首月1日至10日,由本人自愿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入戶核查階段: 11日至20日,街道辦事處、社區組織人員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實際生活水平進行入戶核查,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張榜公示。
3.審批階段:21日至25日,區縣(市)民政部門審批,社區公示,并對無異議的低保邊緣戶發放《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
辦理時限及地點
時間:在受理申請后的30日內辦理
地點: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