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網,在精準扶貧戰略中發揮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從1996 年建立低保制度以來,南京市已18次提高了低保標準,從2004年起,每年7月份都對低保標準進行調整。根據調整方案,從今年 7 月 1 日起,全市低保標準提高到 860 元 / 月。與此同時,城市 " 三無 " 保障標準為低保標準的 2 倍;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為低保標準的 1.5 倍,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為低保標準的 1.3 倍;特殊困難殘疾人救助標準按低保標準的相應比例提高;困境兒童救助和孤兒養育標準參照低保提標幅度也相應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是黨和國家出于人道主義和社會責任通過財政作為支撐來為低收入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經濟生活保障!多年來最低生活保障金幫助了無數處于掙扎在溫飽邊緣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家庭經濟狀況不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財產狀況、實際生活水平與基本生活常年困難家庭狀況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那么2019年南京低保申請條件有哪些?南京低保每月補助多少錢?下面小編整理了關于南京低保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南京市已于 2014 年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2015 年進一步實現低保全市同標。
從 2017 年 7 月起,低保標準首次高于農村扶貧標準;在今年初農村低收入純農戶建檔立卡認定中,有 4 萬多農村低保戶通過政策保障實現脫貧。
今年再次提標,低保制度兜底脫貧的能力將更強。另一方面,隨著各項富民政策的實施,各級部門在入學、就業、看病等方面對低收入人群的幫扶力度不斷加大,每年都有不少低保家庭脫貧而退保。再加上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的核查比對,全市低保人口持續減少。
此外,低保標準的上漲,還將惠及失業人群。根據規定,失業保險金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1.3 倍。而 7 月 1 日起,南京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 810 元 / 月提高到 860 元 / 月,與低保標準掛鉤的失業金自然是水漲船高,月最低發放標準將由 1053 元增至 1118 元,月增加 65 元。也就是說,7 月起,原來失業金月發放標準低于 1118 元的,按 1118 元計發;所有新核定的失業人員,最低月發放標準為 1118 元。
南京低保申請條件及流程一覽
辦理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持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城市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地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
辦理材料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獨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收入證明、房產證明,農村居民應提供土地承包經營證明;
3、申請之日前12個月家庭存款賬戶的流水單;
4、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未就業的,應提供戶籍地街鎮以上人社機構出具的就業登記證、培訓和推薦就業記錄材料。失業人員應提供人社部門發給的失業證明;
5、患病的,提供申請之日前1年內的診斷證明及治療記錄等材料;
6、其他特殊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戶主或其委托人持書面申請、身份證、收入類證明、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還需持街道(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和培訓及推薦就業記錄材料等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申請。
(2)街道、鎮委托社區居委會接受申請,社區居委會張榜公示五日,征求群眾意見并對申請人收入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3)街道、鎮對社區居委會報送的保障對象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后,提出審核意見,報送區、縣民政部門。
(4)區、縣民政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批,對擬批準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沒有異議的,予以批準,并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核查。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街鎮社會救助經辦機構
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
區、縣民政局自接受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但公示所需時間不計在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