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快遞員:高溫下,降暑只能靠喝水
10日,天氣預報顯示石家莊最高溫度為34℃。但是14時許,記者拿著溫度計到室外不到10分鐘,氣溫已經從28℃升至38℃。“干了三四年快遞,每年夏天都這樣,啥天氣都得干活,沒有歇著的時候。”快遞員劉師傅在一座高樓的陰涼處,整理著一車的包裹,不斷地打電話通知收貨人領取包裹。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上午9時前很少有人收快遞,所以劉師傅主要集中在每天10時至14時送快遞。“正趕上一天最熱的時候呢!”劉師傅無奈地笑了笑。
提起石家莊5月29日經歷的40℃高溫,劉師傅說,“有點中暑,頭都發懵。”但盡管這樣,他還是堅持工作,沒有任何防曬措施。“也就是多喝水,沒啥降暑的方法。”
對于高溫津貼,劉師傅說公司沒有發放過,“聽說有快遞公司給發高溫津貼的,但是我們還沒有。”
環衛工:為降暑,口罩蘸濕了戴
許大姐是石家莊市裕華區的一名環衛工人,主要負責管理區域內的垃圾清理工作。10日15時許,她蹬著清潔車,在裕華路上清理垃圾。記者在太陽下看了看溫度計? 39℃。
許大姐說,前陣子40℃高溫的那幾天,單位給環衛工人發放了藿香正氣丸、綠豆、冰糖、風油精和清涼油。“去年高溫天氣也是發的這些,我們都知道有高溫津貼,但是一直都沒拿到過。”
記者注意到,為了防曬降暑,許大姐戴著遮陽帽,手套和口罩,長袖外衣將自己遮得嚴嚴實實。“除了單位給發的這些東西,自己干活時也得留意點。我就是把口罩蘸濕了戴,這樣就能涼快點。”許大姐摘下口罩讓記者看了看,“干活時自己也得多喝水。”
交 警:高溫下,輪崗指揮交通
趙勇(化名)是石家莊市的一名交警。工作近兩年,已由一名白白凈凈的小伙子,成長為了膚色黝黑的“老交警”。“風吹日曬的,肯定黑了呀!”趙勇笑著說。
談起夏季室外指揮交通,趙勇嘆了口氣,“太陽底下,那滋味,誰站著誰才知道。”車輛高峰期時,交警全部上崗指揮交通,平時每一個小時或者每半個小時輪崗一次。
6月11日,天氣預報石家莊最高氣溫29℃。13時,記者將溫度計放在地上,溫度直逼40℃。“大夏天,早晨的太陽就已經火辣辣的了,更不用說下午了。”趙勇說。
趙勇說,目前單位沒有發放高溫津貼。2013年,單位僅給他們發放了茶葉和冰糕作為防暑降溫用品,而今年目前還沒有發放任何防降溫暑品。“肯定期待高溫津貼啊,大太陽底下上班,不好受。還好,同事們體力都不錯。”趙勇說。
調查
國家層面有“辦法”
2013年8月,全國包括江西、山西、上海等24個省市已實施高溫津貼,河北不在其中。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等四部委2012年聯合修訂并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8條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該《辦法》第17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河北安監發“通知”
近日,河北省安監局出臺《關于加強暑期汛期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防暑降溫經費,完善通風設施,提供充足的防暑藥品和個人防護用品。高溫天氣期間,要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作業場所作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等原因扣除或降低從業人員工資。
工會呼吁制定細則
“高溫勞動保護還需要具體政策,有了具體政策才會有據可依。”河北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部長王亞之稱,目前河北省還沒有專門針對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執行依據的是全國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各地情況不一,不能一刀切,還需要根據省情和企業自身經濟情況,制定一部相關細則。有了具體規定,執行起來才有力度。”
王亞之還表示,全國總工會最近剛剛下發通知,針對高溫天氣,要求企業落實高溫津貼,為職工提供所需清涼飲料、藥品及中暑職工工傷保險(放心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