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由當地的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深圳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瀏覽!
深圳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尚未公布,仍繼續沿用2015年的標準。
深圳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從今日起再度上調。上調后,2015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政府主管部門強調,最低工資是“硬標準”,不僅員工正常上班工資不能低于這個標準,加班費計算基數、參加社會保險計算基數也都不能低于這個標準,企業如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最低工資不等于總收入
此次調整后,我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比的標準1808元增長了222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比的標準16.5元/小時增長了2元。
針對有個別用人單位對最低工資構成理解存在誤區的現象,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專門作出解讀:“認為只要發到員工手上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便不違法??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不等于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指出,以下這些項目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一、加班工資;二、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三、按照規定不屬于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
企業加班工資低于標準也受罰
據了解,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有的企業雖然發給員工的工資沒有低于最低工資,但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低于最低工資,這也是違法的!比肆Y源保障部門強調。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漲標助力全市產業轉型升級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近年來為何連年上調?就這一問題,記者昨日采訪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最低標準一再上漲旨在更好地滿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助力我市經濟、民生建設。
“其重要意義體現在三方面:一是促進居民收入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堅持把改善民生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使發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體市民,不斷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二是著力吸引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我市經濟發展需要,向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勞動者發出明確訊息以利于就業選擇。三是作為深圳市產業轉型升級的配套措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也有助于促進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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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調高深圳最低工資標準 設全民分紅基金
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理事長、原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今日受訪表示,應根據深圳的實際,兼顧勞動者收入增長和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從2017年起,連續四年按10%的增長速度調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使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達到月3000元左右。他同時建議深圳市財政將每年向國有企業收取的分紅資金列為民生分紅專項基金,借鑒新加坡、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向國民發“紅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發放現金紅包。
張思平指,目前企業負擔過重的主要原因不是員工工資提高造成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收入過高,擠壓了企業所得。近年來政府的各種稅費增長過快,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過高,加上房價上漲過快,迫使政府又出臺了住房公積金政策,這是加重企業負擔最根本的原因。因此,只要政府采取輕徭薄賦政策,使政府收入調整到合理的水平,讓利于企業,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即使2020年最低工資達到3000元/月,絕大多數企業是可以承受的。 他還認為,應擴大中等收入勞動者的比重,鼓勵推廣華為經驗。深圳作為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產業的創新型城市,更有條件創新和完善勞動、技術、資本、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步分配體制和機制,全面提高工薪階層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收入,鼓勵工薪階層尤其是科技人員、管理人員通過辛勤勞動、創造性勞動創收致富。 建立國有資本全民分紅基金 給深圳全體市民發紅包
張思平分析,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應該學習新加坡淡馬錫的模式,實行政資分開、政企分開,除了極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的國有企業外,市政府和國有企業應該是投資與被投資企業關系,市政府不再干預國有企業日常經營,并根據投資收益及時調整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但是應該按投資比例,對國有企業行使資本的收益權即分紅的權利,從而建立起國有資本全民分紅制度。
他建議取消市財政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體制,改為國有資本分紅體制,真正地行使國有資本的所有權和分享權。建議參照內地目前上市公司平均“股利支付率”,每年對國有企業按凈利潤三分之一的水平進行分紅,以2015年市屬國有凈利潤127億元計算,深圳市政府應收取42億的分紅資金。 其次,市財政將每年向國有企業收取的分紅資金列為民生分紅專項基金,借鑒新加坡、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向國民發“紅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發放現金紅包。按照2017年深圳市國有資本經營的預算,每年市政府可收到50億元左右的分紅,如每兩年向深圳常住人口分紅一次,每個深圳市常住居民每兩年平均可收到近1000元的分紅“紅包”,從而使廣大市民直接分享國有企業經營成果,使政府真正行使國有資本所有者的權利,也使國有企業為公平共享深圳的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張思平同時認為應大規模增加深圳戶籍人口比重,調整現有深圳入戶的基本政策,將入戶積分制改為條件制,凡是符合政府制定的條件和門檻的一律入戶,大幅度降低入戶的門檻和條件。到2020年將近800萬非戶籍常住人口分批分期轉為戶籍人員,使戶籍人口占整個深圳市管理人口的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