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接河源市地稅局通知,2015年7月起,河源養老上限調整為14958元,下限2408元不變;失業上限調整11355元,下限1210元不變;工傷上限調整為11355元,下限為2271元;醫療上限為調整11355元,下限為3028元;生育調整為3785元。
2016廣東河源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為河源市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期,繳費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120元,但是低保戶、五保戶、孤兒、重度殘疾人員等特殊人群,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凡是具有河源本市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小學校、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冊學生、新生兒都應當參加河源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參保方式:
1城鎮戶籍居民
以家庭為單位繳費,往年已辦理參保手續的,持醫療手冊到社保局辦理刷卡繳費;未辦理參保登記的,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農村戶籍居民
農村居民繳費。由村委會具體負責,根據參保繳費標準,統一向農戶收取或從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中代扣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并統一建立參保登記花名冊。
溫馨提示
參保人務必在12月31日前辦理參保手續,以確保正常參加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需在12月31日前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逾期不繳費的,將不能享受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待遇享受時間:
1月1日至12月31日。
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實際最高支付額為:25萬元;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河源市內一級醫院92%;二級醫院75%;三級醫院60%;河源市外醫院55%;非定點醫療機構45%。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保險待遇:上一年度我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以上至5萬元(含5萬元)部分,報銷比例為50%;超過5萬元小于10萬元的部分(含10萬元),報銷比例為60%;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比例為70%。年度補償累計最高限額為全市上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6倍。
住院基本醫療待遇的計算公式:
報銷金額=(住院醫療費用-自費項目費用-起付標準)x基金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