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數基礎上下限均上調
據介紹,針對下列四類人群,馬鞍山分別制定了此次基數調整的相應方案。企業(單位)及職工方面:企業(單位)2016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個人2016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2016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確定。個人繳費基數低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748元)60%的,按60%即2849元申報;高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即14244元申報。
機關事業單位及職工方面:機關事業單位2016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個人2016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個人2016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以本人2015年月均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已經規范后的津補貼和年終一次性獎金(13個月工資)計算確定;事業單位人員以本人2015年月均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計算確定。上述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低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748元)60%的,按60%即2849元申報;高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即14244元申報。
退養、協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方面:財政繳費及已改制企業的退養人員工資基數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49元申報,財政繳費及已改制企業的協保人員工資基數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748元申報。醫保方面,財政繳費的退養、協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按其養老保險基數標準調整。已改制企業的退養、協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暫維持上年度實際繳費基數不變。失業保險方面,財政繳費的退養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按其養老保險基數標準調整。已改制企業的退養人員繳費工資基數暫維持上年度實際繳費基數不變。
靈活就業人員方面: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748元申報;對暫時確有困難的,可選擇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49元、70%即3324元、80%即3798元、90%即4273元申報,養老保險繳費率為20%。醫保的繳費工資基數與養老保險保持一致,費率為10%或7%(費率10%的配置個人賬戶資金,費率7%的不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