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公布了我市2016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的基數和比例調整情況。調整從7月起執行(補充醫療保險除外)。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廣東省《關于公布2016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市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含靈活就業)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16575元的,以16575元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單位繳費比例為13%,個人繳費比例為8%;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16575元的,以16575元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繳費比例為0.2%。
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職工月人均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月人均工資高于16575元的,以16575元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不繳費。繳費比例:按國家和省的要求實行行業差別浮動費率,其中一類行業0.2%,二類行業0.4%,三類行業0.7%,四類行業0.9%,五類行業1.1%,六類行業1.3%,七類行業1.6%,八類行業1.9%。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含靈活就業)應當按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高于16575元的,以16575元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為6.5%,個人繳費比例為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8.5%。
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248元。繳費比例則實行階段性降低繳費費率,時間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12月前按原標準執行),單位繳費比例為0.3%,個人繳費比例為0.3%;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0.6%。
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繳納生育保險費,單位職工月人均工資低于2906元的,以2906元作為繳費基數;月人均工資高于16575元的,以16575元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