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員工享有哪些社保權利
1、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目前,醫療保險實行職工住院醫療保險,勞動者如若生病住院,在約定醫療機構住院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規定費用以上的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企業和就醫者合理分擔;勞動者如若失業,可以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期間生病,并在戶籍所在地的地段醫療或醫療管理部門的指定醫院就醫的,可以申請醫療補助金;勞動者到達國家、本市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凡1992年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包括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凡1993年后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滿15年的均能按月終身領取養老金。
2、對單位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權。勞動者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時,可以對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辦法》和《關于加強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征繳的若干規定》,了解、監督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同時,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職責,如為勞動者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及時發放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結算單、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等,予以監督檢查。
3、查詢單位和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的權利。勞動者有權通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信訪、職業介紹機構等部門,了解、知道國家和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如果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記錄的內容,或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結算單有疑問,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
4、舉報投訴有關部門社會保險違規違法行為的權利。勞動者如果發現單位具有侵犯個人社會保險合法權益、違犯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向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監察機構舉報投訴。如果職工怕因此被炒魷魚,也可以離開單位后的60天內進行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將依法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并可追溯以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如果發現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工作或是經辦部門的工作人員有違犯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的,也可以向其上級主管部門舉報。
二、企業應給員工繳納哪些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法》第70條規定,社會保險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個項目。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有責任和義務為員工參加五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應當為員工參購買房公積金。
1、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而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醫療保險分為基本醫療保障跟社會醫療保障。醫療保障是指保證職工在患病時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給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適宜的治療技術,它包括基本藥物、基本服務、基本技術和基本費用等內容。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4、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5、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推薦閱讀:不按時繳納五險一金怎么辦?
一、試用期內是否應繳五險一金
職工在試用期內單位是否應該繳納“五險一金”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擔;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五險一金”的征繳范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等。
職工在試用期內,單位和職工也應該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自愿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
二、不按時繳納五險一金怎么辦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甚至強制征繳。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可能被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有關規定,企業不交生育保險費的,應補繳所欠金額及利息,并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手續的,可能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