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戶的標準是什么
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準也有很大差異。
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二、申請低保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于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的規定,下崗職工、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
職工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
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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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依法領取的保障其基本生活費用,是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只要失業的勞動者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履行了繳費義務,不管失業人員家庭經濟狀況如何,只要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失業保險金按法定的應發額度發放,失業保險金發放是有期限的,我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二、怎樣辦理失業登記?
在法定的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城鎮失業人員應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視為求職登記。失業登記應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件,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勞動部門職業介紹機構進行登記,填寫失業人員登記表,領取《失業證》,憑證享受就業服務,辦理就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