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條件
1.企業職工補繳:
規定為玉溪企業職工與企業存續勞動關系期間,企業因各種原因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經法院判決(調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調解)以及勞動監察和社;瞬块T檢查的,企業應按生效的法律文書、整改通知書等為職工補繳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個人身份補繳:
明確規定截至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滿足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補繳。
3.靈活就業人員補繳:
要求具有玉溪戶籍,曾在玉溪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未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或中斷繳費的人員,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補繳。
4.個體工商戶補繳:
要求具有玉溪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經營者本人(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者姓名為準,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家人及其雇工)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補繳。
補繳材料
1.單位職工身份補繳:
應提供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的法律文書或勞動監察行政責令整改書和社;艘庖姇。
2.個人身份補繳:
除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可證明“有過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
其他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原始憑證,包括有關獲獎證書、企業集資憑證、入黨入團志愿書及配偶、子女和直系親屬檔案等各類歷史實物證據。
3.個體工商戶:
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補繳流程
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1.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
2.工作人員受理后對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報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不符合規定的,經審核不符合補繳規定的,將有關材料退回單位,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通過備案的,通知單位到申辦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未通過的,及時將材料退回單位。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現場受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10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玉溪市紅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玉興路68號
電話:0877-2039877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地址: 桂山路29號